事件回放 华为10亿元调整人力资源
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期启动自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人力资源调整计划,在适应即将实行的新劳动法的同时,也成为其管理层痛下决心根除公司内部“工号文化”、提升新进员工士气的一剂“猛药”。
10多年前华为“先辞职再竞业”的风暴再度袭来,工作满8年的员工需提交辞职申请再竞争上岗。所有自愿离职员工将获得相应补偿,工作10年的大约可以拿到20万元的补偿金。
消息人士透露,本次调整可能涉及7000人,华为可能付出超10亿补偿金,此举是人力资源的正向淘汰。
据悉,华为某地研究所约有30人需递交辞职申请,“没有听说有人因为这个要离职的”。大部分员工依然保留公司虚拟受限股资格——华为2002年公布的虚拟受限股执行价每股净资产2.62元,2006年已达3.94元。
“公司希望通过这次人力资源变革破除工号文化积习。”华为公关部人士承认,此前公司这积习影响了新老员工的和谐。
华为6万多名员工中,工作8年以上的工号基本都在20000号内,未来这些代表资历、地位的原工号将取消并重新排序。华为总裁任正非的工号或许也不再是可畏的“001”。有老员工称这是一记“一次了断”的凶猛出手。
“华为在新老员工之间收入分配不公一直为外界诟病,也成为内部分裂的隐患。华为这么做是为后续人事改革做铺垫。”有内部人士指出,华为老员工看不起新员工,事实上影响了士气。综合
“华为员工“自动辞职”事件发生以后,与此有关的新《劳动合同法》聚焦了公众的视线。
对于该法律,有很多企业担心,用工成本会因此提高,削弱产品的竞争力;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担心,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会对地方招商引资造成打击,失去原有的“低成本”优势;还有人担心,我国劳动力严重供过于求,提高了用人成本可能减少就业,反倒不利于劳动者。
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对于企业来说究竟是祸还是福呢?有关学者、人力资源专家和企业HR总监应邀解读。”
广东省企业文化协会副秘书长、广东省社科院器企业社会责任与公益事业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叶嘉国:
新法既维护劳动者权益又为企业创造契机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长远来看,新法一方面可弱化过度依赖廉价劳动力的经济增长动力,促进企业转型,由低劳动成本的竞争转向创新能力的竞争,劳资合力去创新。另一方面也可增加劳动者收入,促进内需,对改善过度依赖投资、出口的现状颇为有益。
我们应该看到,劳动力成本低固然会对外来投资者产生吸引力,但这种吸引力往往是单一的、不可靠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成本提高是必然趋势。单纯以低成本作为招商引资的法宝,可能会陷入一种恶性竞争的境地——当其他地方有更加低廉的劳动力时,外来投资会毫不犹豫地转移,地方经济有可能陷入更大的困境。
因此,《劳动合同法》固然会给那些依靠劳动力低成本获得较快发展的地方带来压力,但也会促使其转变增长方式,培育多方面竞争优势,比如提高劳动力的素质、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等。
当然,真正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必然会在短期内增加用工成本。不过,这种增加是极为有限的。由于《劳动合同法》很大程度上是在《劳动法》框架基础上的补充和细化,不会给企业用工带来明显影响。
如果换个角度看,成本的增加会成为企业的一种机遇。劳动力太便宜,往往会使企业忽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忽视对员工的培养。长此以往,劳动者素质得不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低水平徘徊,必将深远地影响到企业的竞争力。如果企业发现竞争不能一味依赖劳动力低成本优势,倒有可能想方设法进行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在未来的竞争中占据主动。
由此可见,对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法》能更好地维护其权益;对企业而言,《劳动合同法》为其转变增长方式提供了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