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的单位基本上都是效益好或者职工待遇高的企事业单位,如垄断行业的企业。他们自建房所用的土地,是以工业用地或者事业单位用地的形式划拨的国有土地,并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国有资产的流失,会引发新的社会不公。”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呼吁,尽快叫停单位自建房,坚持住房的市场化改革方向。
而在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和专业化的今天,合作建房者绕过开发商自己买地、自己盖房子的做法,被指为是历史的倒退。
自1998年起,我国的住房市场化制度确立已近10年。房地产行业的改革和中国经济改革的大方向是完全一致的。正是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型,带来了中国经济近30年的发展奇迹。
住房市场化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比如,从1950年到1980年的30年间,全国只盖了7亿平方米房屋。从1981年推行住房商品化试点改革到2006年的20多年间,城镇新增住房面积超过90亿平方米,是市场化改革之前的近13倍。
国家对这一轮的自建房热并非没有察觉。2006年8月18日,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项目。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或其影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谋取住房利益。
土地制度
土地批租应变为年租
“70年的地租占房价30%左右,购买者一次性交割的住宅价格中包括的税和费,一般占住宅价格的30%-40%,这三部分占住宅价格的60%-70%。”刘福垣认为土地批租政策和批税政策是房价上涨的主因之一。
土地批租制,指国家享有土地的所有权,政府一次性出让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后,并一次收取出让期内各个年度地租的贴现值总和(土地出让金)。批税政策是指在购房时一次性交清出让期内所有的税费。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进一步指出,土地批租制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土地价格过高,从而助长房价的上涨,还将导致现任地方政府因出售土地获得较多的财政收入、下任政府在土地方面的财政收入匮乏。
刘福垣的改革建议是:明租、正税、除费。废除土地批租制,使房地产分体流通,用年租制代替批租制,使住宅一次性交割的价格降低1/3;税费合一,用年税制代替批税制,即把当前的一次性收税费总额分70年计收,根据房产价值计算税率,逐年向业主收税,可使住宅价格又降低1/3以上。
他同时建议,根据房产的性质,实行差别税率。每套住宅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分界线,100平方米以上的实行高额累进税率;以每平方米造价3000元为分界线,超过标准的实行高额累进税率。
记者观察
合作建房兴起的社会思考
花园路25号地的败走没能让已经过了“而立之年”的于凌罡低下头,他和他的追随者们正在为下一个目标努力,也许还是失败,但是过去一年来房价的激涨注定这场运动已经没有退路了。
个人合作建房兴起于2003年,此后波及全国,但是由于土地、资金等问题一直处于准备阶段,2006年11月15日温州市个人合作建房联盟拿地成功,个人合作建房进入高潮,而此时恰恰是“国六条”出台半年后的日子,是巧合?还是居者通过这一举动在表达对半年来宏观调控的切身感受?
个人合作建房的本质是为了获取更加便宜的住房,是居者对高房价的一种自然反应,既然政府不能在土地收益中让利、不能让经济适用房里住上“该住”的人、也不能让廉租房建的更多,那还不如通过自发的组织去完成“安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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