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等相关问题不符合规定,证监会昨天向世纪证券下发了通知,撤销了公司的证券自营业务等多项许可。
证监会指出,撤销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自营业务许可、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许可,同时继续暂停其承销业务,暂停受理、批准其新业务,暂停批准其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证监会称,公司方面虽然按照整改计划清理了部分违规资产管理业务,但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且未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按期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2006年的7月,证监会对世纪证券采取了限制业务措施,当时是因为世纪证券没有按期清理完毕违规资产管理业务。当时世纪证券被限制的业务包括:暂停承销业务;暂停证券自营业务,已持有的证券只能卖出;暂停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暂停受理、批准公司新业务;暂停批准公司营业性分支机构的迁移等。
证监会要求世纪证券在5个工作日内,将《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上交证监会,并申请换领新许可证。同时,公司必须要在2007年7月31日前完成重组整改工作,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否则将采取进一步的处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