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广电 > 广电信息 > 正文
上海出台新办法:限制广电节目使用方言
2006-2-24 10:09:44 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

前日,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06年全会透露,上海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方面的地方性规范《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上海市语管处处长朱蕾表示,对于日常生活中沪语的正常使用,有关主管部门不会进行刻意打压。

  新办法对沪语在上海的使用场合和情况给予了严格规定,特别引人注意的便是广播电视节目中对使用沪语的限制。办法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主持和采访用语等都应当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另外,上海相关管理部门表示,新闻类的方言节目今后将不再批准。

打印】·【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评 论:
·《发展论坛》2005年第12期电
·《发展论坛》2005年第11期电
·《发展论坛》2006年第1期电子
·《发展论坛》2005年第10期电
·《发展论坛》2005年第9期电子
·2006秋冬流行时尚抢先看(组图
·乔家大院
·英国中央银行发生惊天劫案 劫
·海南幼儿园收费逼近大学学费
·八校被曝光:有教育局竟称国家
江西广电传输网络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1403043
服务热线:13807908509 E-mail:xytvnet@jxtvnet.com
xy.jxgdw.com Copyright©200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