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农业厅有关人士介绍,2006年年底,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包地块、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证书和基本农田‘五到户’”。目前山东省农业部门正在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工作,负责发证到户。但是,基本农田到户又是国土部门管。部门之间不能很好协调。该通知说,“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农田有关数据资料,配合农业部门做好基本农田登记入证工作”。对农业部门的这项工作,国土部门应该无条件协助。
这位官员说,国土部门征地时往往不与农业部门沟通。他说:“国家要求基本农田落实到户,但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或一些人内心可能不希望到户,因为这样对自己是个约束。”
山东省政府规定,2007年10月起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新证。文件要求将包括基本农田在内的完整信息载入权证,不符合要求的要追究责任,谁发谁负责。这项工作由山东省农业厅经管处具体承担。通过发证,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每个成员都有平等的权利承包土地。
这位官员认为,只有都明确了,才能纠正违法行为,确权到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到户了,就一劳永逸。真正公平了,就不告状了。
他建议:确权到户,国家以农业部门为主,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土地利用规划图,只要在规划图的基本农田范围内,农业部门就给农户发证。“但现状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图,连我们都拿不到。”
同时,他还建议:进一步加大征占土地的群众监督力度。农民提出异议的,地方政府都要认真对待,合理答复。加强农业部门替农民说话的职能,推动问题的受理和解决。农业主管部门应该替农民说话,促进国家法律政策落实到位。
“如此,基本农田保护就有底了。”他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