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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调查:重构信任——“拒签事件”后的医患关系思考
2007-12-3 8:36:55 来源:新华网  [ 打印 ]

 

“拒绝签字致孕妇身亡事件”引争论 有人称遇特殊情况医生可以有手术决定权 有人称不能随便赋予医院强制治疗权

记者真实记录"拒签"事件前后

    新华网北京12月3日电(记者  王思海)孕妇李丽云之死,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事件发生已有10天,各界的议论仍然沸沸扬扬。

   “患者不信任,医院难有作为”

    当说起“丈夫拒签手术”事件时,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医生都显得有点激动。北京宣武医院著名大夫凌锋说,医生眼看着病人因“拒签”而死去,确实让人难以接受,但在医院把所有风险和后果已经充分告知的情况下,患者或家属仍拒绝签字的话,医生很难进行“强制治疗”。

    北京同仁医院的朱思泉认为,现在的规定对医生束缚太多,社会舆论对医生的压力也很大,如果没有病人或家属的签字,医生做手术就可能承担“上法庭”的风险。在医疗实践中,医生经常被逼在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一方面被要求做到不惜一切代价去救治危重病人,另一方面又面临着承担法律责任的压力。

    朱思泉说,就像这起产妇死亡事件,如果未征得病人家属同意就手术,一旦出现因手术而导致死亡或致残的结局,法院肯定要判定这个医院违法手术。因为明明病人的丈夫不同意手术,而医生却没有尊重病人或家属的意志和对治疗的选择权。

    “在危急情况下,如果没有患者或家属的签字,你是否愿意为患者做手术?”面对这个问题,接受采访的医生的回答几乎完全一样:“如果已经做了充分的解释工作,患者或家属仍坚决不签字的话,我也不敢做这种手术,因为我承担不起责任。”

    北京阜外医院门诊部主任周宪梁说:我们有时也遇到过患者或家属在术前对“签字”迟疑不决的情形,医护人员反复做说服工作,但还是有人不听劝说而错过了最佳手术时机。他认为,这一事件反映了患者对医院的严重不信任,如果患者或家属对医院不信任,不同意“签字”,医院就很难有作为。

    “看病不能全听医生的”

    记者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许多患者要记者帮忙联系医院专家看病,并叮嘱“尽量要你熟悉的”。在许多患者心目中,到医院看病,找一个专家不保险,得多找几个才放心。

    北京市卫生局的有关数据显示,拿着一本病历单跑多家医院的,占目前专家门诊接诊量的30%以上。“看病得有自己的‘主心骨’,不能全听医生的!”这是不少患者抱有的想法,也许正是有这样的想法,一些患者家属才在该签字的紧要关头拒绝签字。

    记者在北京一些医院调查时发现,对医院不信任的患者占一半左右。而所有被调查者都表示,在签署手术单的时候,他们心里都是忐忑不安的。看到病人对自己的不信任,医生们很痛心。医生们承认,现在的医患关系的确是出了问题。

    这种不信任表现在相互的两个方面:从医方来说,为防止可能发生的纠纷,让患者做了许多不必要的检查,以寻找没有责任的“证据”;从患者来说,往往从非正式的情感因素上怀疑医务人员治疗不尽力,故意“开大方”,增加其医疗费用。

    记者了解到,正是医患关系严重不信任,才导致近年来医患纠纷连续上升。来自卫生部的数据显示,2002年,医患纠纷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则超过了1万起。

    追溯产生这一现象的根源,许多专家都把矛头指向了目前的医疗管理体制,认为市场经济对医院和医生价值观念冲击的最严重后果,是一部分医院和医生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选择上错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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