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下有关“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标准”,可以看到很多新闻中都提到“由权威部门牵头编写”、“建设部发布”这样的字眼。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标准》的发布是官方的,需要强制性的执行,有强烈的行政考核色彩。这就失去了‘宜居城市’作为一种理念的指导意义。”北京大学中国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文虎对《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说。
“《标准》如果通过行政手段来执行,可能会有某些潜在的危险。”北京大学教授、哈佛大学设计学博士俞孔坚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在俞孔坚看来,这种危险一方面是因为《标准》本身并没能做到完全的客观和定量化(事实上也不可能如此),从而有可能被曲解或被滥用,使得已经泛滥成灾的各种评比活动雪上加霜。
“另一方面,《标准》中所用的一些概念不够确切,容易造成误解,如‘城市景观’被片面理解建筑设计、建筑色彩、空间布局、园林艺术、市容市貌等视觉、审美因素,这是有问题的。”俞孔坚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针对疑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宜居城市”课题组组长罗亚蒙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采访时表示,制定《标准》,说到底只是为了给各城市提供一把寻找差距的尺子,没有搞“宜居城市排行榜”的打算,也不支持任何机构利用本标准搞“宜居城市排行榜”。
“《标准》只是属于导向性的科学评价标准,不是强制性的行政技术标准,不会凭借行政力量强制执行。”罗亚蒙对《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说。
罗亚蒙同时表示,赞成、支持全国各城市使用本标准开展“宜居城市”自测工作,未来将推动国家出台强制政策,把一定的“宜居度”纳入对地方城市政府的强制要求,以保护城市的“宜居性”。
“宜居城市”设定标准到底该不该?
“在中国现阶段,给宜居城市定标准是有积极意义的。它正像‘可持续’、‘绿色建筑’等标准一样,包含了一种美好追求、良好的价值取向,会给社会一个引导。”俞孔坚教授对《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说。
“但标准没有必要包罗万象。”俞孔坚说。在他看来,目前提出的《标准》更像是“美好社会”的标准。而且有的标准已经大大超出具体城市可以努力实现的范围(如政治民主和社会文明的某些方面),不是它们不重要,而是太重要了,以至于不应该交给“宜居标准”来解决。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杨保军是国内最早提出“宜居城市”概念的学者,他也认为,宜居是一个动态的、内涵不断丰富的过程。如果给宜居城市设定硬性标准,很可能造成一轰而上,争相攀比。
“担心出现‘千城一面’的忧虑也不是没有道理,但这主要取决于当地城市的决策者能不能因地制宜。因此,如果要设定标准的话,也要为宜居城市设定一个动态的标准,解决当前城市中最突出的问题。”杨保军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标准》有近100个分指标,是一个覆盖面很广、系统性强的指标体系。如果各城市能够扬长避短,从理论上讲,不会出现‘千城一面’的问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研究员张文忠对《中国经济周刊》(国内邮发代号2-977)说。
张文忠曾在2006年出版了中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宜居城市的《中国宜居城市研究报告(北京)》。在他看来,目前国内对宜居城市的认识和研究水平依然很低,从概念、内涵、评价体系、研究手段和宜居建设上均处于研究初期,《标准》更多的是提供了一个参照指标,宜居城市的研究尚待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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