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名读者都被当场要求办理退卡。“外文原版图书的平均价格是500元一本,复本量少,一旦遗失,难以补回。”王水乔说。
还有的读者,借了书以后就再也不出现,办证时交的押金也不要了。何建松曾连续打电话追讨一本查询率很高的医学类书籍,最初对方表示马上就还,后来电话号码变成了空号,再后来变成了一家企业的号码。
外文室的抽屉里有一张读者押下的借书证,从2004年2月至今,这位徐姓读者与一本法文版的云南地方文献一起一去不复返。“当初因为这本书太珍贵,我们反复考虑,要求他把借书证留下。没想到他还是不还,留下的电话也打不通。”外文室负责人陈女士说。
“总的来说,超期越久,就越难追回。”王水乔说。按规定,30天的借期过后,如不办理续借,读者要缴纳每天0.1元的逾期滞纳金。当罚款累积超过书价,甚至超过办证押金时,这些书籍就很有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仍有相当数量的书籍流失在外
图书的大量流失损害了馆藏的完整性和系统性,也引发了读者流失。云南省图书馆决定做一次尝试,以免责、免罚款的方式来挽回损失。王水乔说:“我们相信读者的素质还是很高的。”
“免责还书”的消息在当地媒体刊出后,一些读者纷纷找出逾期书籍送回省图,并向管理员致歉。活动第一天,就有244本失落在外的图书回了“家”。
一位60多岁的老人将一本1987年借阅的医学书交还给管理员。他解释说,当初经常出差,还期一拖再拖,后来就不好意思来还了。“借书时我的头发还是乌黑的,还书时却已经花白。”他说,“这次活动了却了我的一桩心事。”
云南某高校的孙同学还回两本超期一个月的专业书。她说:“上学期放假时借了书回家,心想罚款这么低,超期一个月才不过几块钱。直到看到这次活动,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非常自私,给其他读者带来了不便。”
读者殷晓俊是一位民间收藏家,这次,他从自己的上万册藏书中找到了24年前借的一本书:“就算要缴纳这24年的逾期罚款,我也要把书还了。一想起这24年间有多少人曾经想借这本书,我心里就很内疚。”
更多的读者将有借无还的行为与“诚信”和“公德”两个词联系在一起。读者王韫说,“借书不还非君子”,经常上图书馆的,理应是高学历、高素质的人,做出这样的行为让人尴尬。
但她认为,“免责还书”的活动唤醒的大都是无心之失欠下“书债”的读者,对于那些一心将爱书据为己有的人来说,这种道德感召的力量还不够大。
对于1521册藏书的失而复得,王水乔很满足:“我们挽回了一部分国有财产的损失。”但他承认,“还有相当数量的书流失在外”。对于这些书的最终下落,他不愿置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