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则》1月1日实施,甘肃省公民个人不仅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还可以参与起草法规草案。
“以法规形式明确公民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权利,并规定了参与立法的具体渠道,这将让更多有意识、有能力的公民参与到立法过程中来。有了渠道,水才能流过来,民意表达才能更顺畅。”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杨兴昌说。
公民政治参与热情日渐提高,过程更加有序,渠道日益拓宽,是社会进步的一个窗口。从这扇窗口里,我们能看到一个迈向更加文明、民主、开放、自信的社会生态。
2008年,让我们共同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