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幅调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缩水”
粮价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为保障农民的种粮收益,稳定粮食市场,从2004年起,国家出台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也就是说,当粮价高时,农民卖粮可以随行就市;当粮价低时,国家在粮食主产区按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手中的粮食,确保农民种粮收益不“缩水”。
这项政策实行以来,全国以最低收购价累计收购粮食1850多亿斤,对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市场供应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4年以来,国家制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为:早籼稻0.70元/斤、中晚籼稻0.72元/斤,粳稻0.75元/斤,白麦0.72元/斤, 红麦与混合麦0.69元/斤。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今年国家大幅上调了粮食最低收购价,稻谷每斤提高7分钱,白麦每斤提高5分钱,红麦与混合麦每斤提高3分钱。大幅调高最低收购价,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民利益的保护,绝不让种粮农民吃亏。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支持各地春耕备耕,今年中央财政在大幅度增加农业支出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支农资金的时效性。2月20日,633亿元农资综合直补及粮食直补资金一次性全部提前拨付,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等专项资金也赶在春耕前提前预拨到省。此次新增的各项支农资金也将尽快拨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