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新余广电 | 新余信息 | 信息中心 | 纠客电影| 彩信铃声 | 心晴博客 | 发展论坛 | PPPOE自助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频道 > 综合信息 > 国内 > 正文

 

Google
·热点新闻

·工商部门6月1日起对提供塑料袋的经营者进行处
·俄表示不接受美关于进攻性战略武器问题的建议
·日本大米减产竟怨中国 专家驳斥“越境污染”说
·布什政府出台大规模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计划
·奥巴马民调支持率大幅反超希拉里
·温家宝出席大湄公河次区域领导人与工商界代表
·戴秉国同印高官通电话 印不允许在印从事反华活
·拉萨“3•14”事件中4起纵火杀人案全部告
·奥巴马支持希拉里继续参选 希拉里称无意退选
·捷克研制出利用光学反应减少空气有害物质的涂

·证券行情
上证指数


代码对照表   

·JOKE视频
工商部门6月1日起对提供塑料袋的经营者进行处罚
2008-4-1 9:01:01 来源:新华网  [ 打印 ]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张晓松)从今年6月1日起,工商部门将对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以及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

  记者3月31日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了解到,各级工商机关还将从今年6月1日至8月1日,对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的集中清查行动,依法取缔无合法证照的塑料袋生产企业,重点查处生产非法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据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塑料购物袋是日常生活中的易耗品,在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能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特别是超薄塑料购物袋容易破损,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为此,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

·【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中消协:对塑料袋应采用惩罚性收费
评 论:
 
江西广电传输网络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1403043
服务热线:13807908509 E-mail:xytvnet@jxtvnet.com
xy.jxgdw.com Copyright©200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