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推行以“购房落户”为主要内容的户籍改革,都有其“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而且,效果堪称立竿见影。
奉化户籍制度改革是由当地公安部门率先提出来,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外来人口。这个提议恰好契合了当时市政府要突破经济建设发展受制于“人气不旺”的需求,因为奉化市区人口长期徘徊在7~8万人。
这个增加人气,促进发展的户籍新政,直中户籍中城乡二元结构的“七寸”,效果显著。据媒体报道,自新制度实施以来到2005年,新增城镇人口1.08万,市区人口一举突破了10万,新增内、外资企业160多家。房地产市场也因此被带动起来,每平方米房价由当年的不到1000元上扬到2000元左右,商品房期房销售率也从55%上升到90%,成交面积增长了100.9%。
珠海购房落户政策此前已经经历了两次演变,2002年6月,开始实施时是“没有最低购房面积规定,购房落户人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子女,二手房也可享受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入户政策”;2004年7月进行调整,规定购买需高于75平方米的新房,购房落户人员只限于业主本人、配偶和18周岁以下子女,另外还对二手房做了规定。
对于珠海户籍制度的改革,有研究者认为,这种制度,除了购房落户外,对调动、转业、投亲靠友等传统的渠道开放,也对大学毕业生完全开放,为珠海输入和储备了一定的科技、管理人才,同时,也为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房地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问题的另外一面是,人口增长过快。珠海近年户籍人口平均增长超过4%,而全省户籍人口平均增速为1.38%。
宁波叫停购房落户政策,更多的原因在于房价暴涨。统计数据表明,宁波房价涨幅曾连续多年跻身全国70个大中城市前列,2007年以来,市区房价持续攀升,5月宁波市区商品房销售均价已达8300多元/平方米,此后屡创新高。
在这种情况下,当初是“为了吸引外地人才,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繁荣房地产市场”的购房入户政策,已经不符合宁波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叫停不属意外。
户籍附加物,各种福利和权利
当城市户口与商品房捆绑在一起时,吻合了人的逐利本性,趋之若鹜是必然的结果,于是,拉高了房价,促进了房地产市场。效果所以明显,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城市户口,尤其是大城市和发达地区城市户口含金量很高。
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目前只实现了省市统筹,大城市和发达地区财力雄厚,在这些方面的投入自然比小城镇和不发达地区高。所有这些,能否享受到,取决于是否拥有该地的户籍。
2003年,郑州市放开户籍管理,只要是在郑州市租房或投靠亲戚的外地居民,都可落户郑州。结果,外来移民多是学生,学校资源出现空前紧张。有报道说,一个班里塞了90个小学生,但还有很多适龄儿童上不了学。还有的城市,为吸引人才而推出购房落户政策,吸引了大量老弱病残,只因落户便能享受“低保”。毫无疑问,在这些地方,新政策都被紧急叫停了。
户籍制度承载了太多的利益分配权利,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一直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早在1992年,国家就成立了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1993年6月,起草小组草提出了“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
1998年7月底,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问题的意见》,出台了旨在改革“二元结构”户籍体制的新的户口管理政策。直到去年4月,公安部发布消息称:全国已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户口性质划分,统一了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统称为居民户口。尽管如此,国内户籍改革总体进展依然缓慢,改革目标也远未实现,城乡居民的社会福利及各种社会权利并未实现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