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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呼吁各方按期销毁化学武器
2008-4-9 8:42:22 来源:新华网  [ 打印 ]

 新华网荷兰海牙4月8日电(记者尚绪谦)中国外交部军控司司长成竞业8日在荷兰海牙举行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二次审议大会一般性辩论中发言,呼吁化学武器拥有国克服困难,确保在公约规定的2012年4月29日的最后期限内完全销毁化学武器。

  成竞业说:“按期、彻底销毁化学武器是公约的核心宗旨和中心任务,关系到公约的权威和信誉。”他说,今后几年是化学武器销毁的关键期和高峰期,禁止化学武器组织应高度重视化学武器销毁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安排人员、经费、制定工作计划时,应优先确保与销毁相关的核查等工作。

  成竞业呼吁日本尽快、安全、彻底地销毁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他说,虽然挖掘回收及销毁准备工作取得了进展,但迄今还没有一件日本遗弃在中国的化学武器被销毁。中方敦促日本切实履行公约义务,加大投入,尽早启动并按期完成销毁。

  成竞业还就改进核查机制、促进化工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问题阐述了中国的立场。

  他说,中方一贯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全面、认真履行自身义务。中国制定并不断完善履约立法,建立了国家和地方履约管理部门,形成了覆盖全国、管理有效的履约体系。中国政府积极致力于公约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适用,将遵循一个中国原则,积极、务实地寻求解决公约在台湾地区适用的问题。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1997年4月29日生效,是第一个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军控条约,迄今共有183个缔约国。公约审议大会每5年举行一次,旨在全面审议公约实施情况及科技发展对履约的影响,并制定未来5年的履约计划。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成立于1997年5月,目的是实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公约各项规定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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