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设为首页
·新余广电 | 新余信息 | 信息中心 | 赳客电影| 彩信铃声 | 心晴博客 | 发展论坛 | PPPOE自助服务
当前位置:首页 > 频道 > 综合信息 > 国内 > 正文

 

Google
·热点新闻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7月1日起上调 超800公里每
·陕西副省长称虎照事件浪费行政资源 将大整风
·揭开“反华工具”——“记者无国界”组织内幕
·郑洁横扫匈牙利天才少女挺进温网八强
·一道大题难煞人:“梅普组合”谁说了算
·韩牛肉风波演成暴力示威 抗议者与警方街头混战
·宝钢与必和必拓谈判未就铁矿石价格达成一致
·中国游客赴美游将扩至全美各州 计划推出深度游
·工业和信息化部挂牌 司局级数量设置为24个
·西藏班戈县发生5.5级地震 震区人烟稀少

·证券行情
上证指数


代码对照表   

·JOKE视频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7月1日起上调 超800公里每位150元
2008-7-1 8:42: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打印 ]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用航空局(Civi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of China,简称“民航局”)下发的【2008】1568号文件精神,现下发通知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一、自2008年7月1日起(出票日期),800公里以下航线每位旅客由60元提高到8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线每位旅客由100元提高到150元。

    二、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继续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购买任何舱位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继续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70元。

    注:婴儿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INF

    儿童票编码和票面须注明CHD

    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编码和票面须注明DFMM/DFPP。

    三、2008年7月1日前已出票的2008年7月1日(航班日期)以后的国内航线客票不再补收燃油附加费。

    四、出票日期在2008年7月1日之前的客票如需在2008年7月1日(含)之后改签乘机,则需换开客票,补收燃油附加费。

·【顶部】【关闭窗口
相关链接

评 论:
江西广电传输网络有限公司新余分公司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1403043
服务热线:13807908509 E-mail:xytvnet@jxtvnet.com
xy.jxgdw.com Copyright©200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