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高等教育发展规划,加强对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对各类高校的地理布局、发展规模等进行系统规划,建设应该经过反复论证,用地规划要有科学的分析测算结果,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同时,强化学校与学校之间的合作,可成立校际合作委员会,实现资源共享、师资互聘、科研互助、优势互补。
——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审查确定高校贷款最高警戒线,并予以通报。对贷款余额超过警戒线的高校,要制定具体还款方案并停止贷款,否则可通过扣减专项奖金拨款、暂停专项资金申请资格等方式予以处罚。
——控制贷款规模,优化贷款结构。进一步强化高校贷款法定还贷责任,将贷款管理作为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正确认知风险,完善决策程序,使高校贷款规模不超过学校的偿债能力,年度还款付息金额不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
——进一步拓宽高等教育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改善办学条件,走多元化办学之路。鉴于我国国家财政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仍旧较低。国家可以采用政府贴息的方式。一方面,缓解各高校由于贷款付出的高额利息而难以承受之重;另一方面,政府又不必因为一下拿出太多的教育投入而感到负担过重。
——完善商业银行发放学校贷款存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缺陷,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以确保银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目前,商业银行在发放学校贷款中存在一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限制因素。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对非教育设施和老校区资产用于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以进一步拓宽和规范银行与高校之间的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