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没有违法的网友则表示,对专业间谍器材的确认,需要专业的技术,现在妄自对卧底手机软件定性为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还为时尚早。早在2002年,可拍照手机出现在市场的时候,就曾引发过一场有关“可拍照手机是不是窃照器材”的大讨论,有的地方安全部门甚至出面说明可拍照手机镜头是“暗藏式”的。几年过去了,可拍照手机终究没有因为“危及国家安全”而撤市,反倒是品种繁多、形态各异。
这种装在手机上以监听别人隐私为目的卧底软件,不管最后法律定性它是否违法,首先从道德层面来说都是有违道德的,它展现了人性的丑恶,另一方面还触犯了公民的隐私权。相关部门该如何去监管这些卧底软件的出现,又如何保护公众的隐私权呢?这些都值得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