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卫生部门获悉,我市确定第六医院作为济困医院建设试点,并与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共同推出166张济困病床,此举将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7月10日,市卫生局、财政局、民政局等联合推出《新余市济困医院(病房)管理暂行办法》,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福利)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社会流浪乞讨救助对象等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其中,济困医院将对济困对象实行门诊挂号费等8项费用全免、住院床位费等8项费用减半,济困病房实行三免四减半和住院手术费等7项费用优惠20%等措施。济困对象可分别凭《城(乡)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证》、重点优质对象《抚恤补助证》、民政部门开具证明的福利院、救助站救助对象证明到以上医院就诊和办理减免费用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