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如今的新余城,处处绿意葱葱,繁花似锦,山青水秀,美丽如画,俨然一座山水园林城市。事实上,早在2003年,我市就被省政府命名为江西省园林城市。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又于2004年进一步提出了用三年左右时间,把新余建设成为最适宜人居住、最适宜人创业的国家园林城市的宏伟目标,新余人民为建设自己的美好家园掀起了新一轮的创园高潮。 领导重视 全民参与 2004年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门前三包”总结表彰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动员大会,掀起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热潮。时任市委副书记、市长的汪德和同志在会上指出,“创建园林城市的目标就是要把我们这个城市建得更漂亮,管得更干净;它的目的就是为我们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态环境,这是我们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新余城市发展的实际,我市制定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的具体指标,成立了由市政府市长为组长,主管城市建设的副市长以及人大、政协、军分区有关领导为副组长,城管、规划、建设、林业、环保、水利、文化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把创建的各项工作细化、量化、具体化,将创建工作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级、各有关部门,层层建立创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形成了指挥有力、运转高效、上下协调的组织领导体系。为保障创建工作的开展,我市先后出台了《新余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完成了《新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加大了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参与创建和管理的浓厚氛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推动下,创园工作得到了卓有成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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