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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
2007-2-15 9:15:54 来源:新余日报 点击:

我市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整治
已收缴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00万响
 
 
  2月10日起,公安、安监、工商、供销四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我市城区零售点无证经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进行集中整治。目前,已收缴非法经营烟花爆竹100万响。
  根据规定,经营烟花爆竹必须在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零售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烟花爆竹的储存数量不得超过20箱,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等。零售网点必须到当地批发销售企业进货,禁止直接从生产厂家或者其他部门进货(代销)。目前,市场上有许多无证经营户;有的经营户办理了许可证,却不在指定的经营场所销售;有的零售点一部分烟花爆竹向批发销售企业采购,一部分为走私货。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的重点和难点为市副食品批发市场以及城南新华书店至抱石公园段。城南新华书店至抱石公园段仅有3家零售点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可是销售烟花爆竹的约有10家。整治过程中,工作人员经常遭遇执法难。他们表示,烟花爆竹专项整治事关市场秩序和公众安全,不可掉以轻心。要通过整治转变观念,逐渐规范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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