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市失地农民工作扎实有效,得到了省劳动保障厅的肯定,为此省厅在原有3个试点设区市的基础上,将我市增补为2007年度全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点地区,并将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失地农民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劳动保障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失地农民工作领导小组。作为牵头单位,市劳动保障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公室,及时完成了全市所有失地农民的基本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草拟了《新余市实施失地农民安置工程暂行办法》上报市委、市政府,提出了解决失地农民农转非、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住房等问题的政策措施,并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该办法实施后,将惠及全市近5万名失地农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