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国税稽查局在2007年度税收专项检查中,把提高检查成效、树立稽查新形象作为本次专项检查的落脚点,创新提出了“查前自查”、“查中辅导”、“查后回访”这一和谐稽查新思路。 “查前自查”,即在检查选案后,由选案部门对被查企业预先发出《查前知照书》,并组织查前辅导,督促被查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查中辅导”,即在检查的全过程、各环节中做好税收政策的辅导、宣传等服务工作,增强企业的政策观念,规范企业的经营、核算及纳税行为。“查后回访”,即在检查结束后及时组织对企业进行回访,检查整改情况,并帮助企业正确调整账务,提高企业财务管理能力和申报纳税水平。同时,把打击型稽查与服务型稽查和谐地结合起来,做到“查补一笔税款、留下一份建议、规范一户企业、树立一种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