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为进一步在全市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今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含中央、省属单位和非公领域)开展“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活动。从现在起到10月底为推荐人选阶段,可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通过推荐人选、集中宣传、群众投票、组织评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最终产生10名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予以表彰,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新余市突出贡献人才”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为确保整个评选表彰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新余市“突出贡献人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人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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