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推动全市广告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西省广告协会的布置,市广告协会将在全市广告行业开展五项争创活动。 此次争创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江西广告行业双文明十佳单位奖”、“江西十佳广告人物奖”、“江西十佳广告媒体奖”、“江西十佳广告公司奖”、“江西十佳广告主奖”等5个奖项,将以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诚信守法记录和社会各界对参评对象的评价为依据,进行公平、公开、公正的评定。争创对象包括向全市用户和消费者提供商品(服务)广告的市内外广告主、市内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发布单位及市内从事广告工作的人士。 候选单位和个人采取县(区)广告协会和工商广告监管部门、媒体等单位举荐及单位或个人自荐方式,经市广告协会审议,报省五项争创活动评选组织委员会评定,获奖名单将于2007年12月在《新余日报》和新余电视台和新余红盾信息网上通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