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新余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作为十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从7月9日起,新余市正式出台《失地农民安置工程暂行办法》。对失地农民的保障范围除就业、医疗以外,保障范围延伸至户籍管理、计划生育、义务教育、住房安置等方面。今年年底,该市将为近8万失地农民发放《失地农民优惠证》。 为保证失地农民“就业有能,就业有岗”,新余市将就业培训、推荐就业向失地农民倾斜。凭失地农民优惠证,可个人自主选择培训工种,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并由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推荐就业。对工业园区失地农民的子女就业培训,政府补贴其学费、实习费的50%。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凭优惠证享受最高5万元小额贴息贷款,并享受下岗职工税费减免等有关政策。此外,政府开发的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失地农民中“零就业”和“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 为确保失地农民的持续生计,新余市着力建立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机制,由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缴费。失地农民还可参加城镇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后享受各项社保有关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