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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
2007-7-31 10:36:23 来源:新余日报

  近日,我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成为全国35座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之一。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选择在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政府重视、工作机构健全、知识产权创造力较强、有突出的地方特点的城市进行,其目的是建立多层次的城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形成有特色的知识产权工作内容,构建工作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从广度和深度推动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增强科技和经济的竞争力,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和协调发展。
  我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申报成功,将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在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应用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等方面更多的指导和支持。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想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和保护工作体系,构建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工作体制,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环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将大大加快我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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