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宜县工商局依法对分宜县物流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起冒用某运输公司分公司名义进行物流的案件。该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据查,当事人冯某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而公然打出“某物流公司分宜分公司”招牌,并以该公司的名义对外营业。根据《公司法》第221条之规定,此种行为构成冒用分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行为。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并即刻按相关程序补办了个体登记,分宜县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