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们又组织对失地农民的生活着落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专题调研。对此,我们准备在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保障失地农民生活、解决失地农民出路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好广大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去年12月12日,袁河办送桥村委胡新红、袁伟等15位村小组长代表村委失地农民,给市长写了一封题为“关于请求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出路”的信。市长王平百忙之中的回复,给失地农民以巨大鼓舞。今年7月,经反复酝酿,《新余市实施失地农民安置工程暂行办法》正式颁布实施。9月15日,我市率全省之先举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金发放仪式,首批624名失地农民分别领到261.28元养老保险金。 通过政府扶持、经费共担等方式,我市着力建立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惠及失地农民的公共服务制度,包括户籍、计划生育、义务教育、住房安置、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失地农民安置主要以新增失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的失地农民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以大龄和老龄人群为社会保障重点对象,落实政策、解决问题,实现失地农民安居乐业、城乡统筹发展,生产生活不低于征地前并逐年有所改善,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失地农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社会保障机制,是失地农民安置工程的又一重要内容。我市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养老保险缴费由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政府补贴标准为缴费基数的20%(个人缴纳8%)。补贴期限根据失地农民的年龄确定,主要以大龄、老龄人群为重点保障对象,即男年满55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满50周岁的失地农民,个人只需一次性缴纳10748元养老保险费(政府补贴16122元),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时次月起,按每月261.28元的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每增加一周岁减缴一年,最高需缴10031元,最低只需缴3582元,一次性缴清养老保险费次月起,按每月261.28元的标准领取基本养老金,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待遇。 同时,我市在社会保障方面还广开筹资渠道,明确了从土地出让金中抽取8%、省里转移支付资金、及各级财政从本年度国有土地收入资金中弥补不足等三方面给予解决。目前,我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层层宣传发动,提供政策咨询,以及仙来办廖家村及经济开发区胜利村委的两个试点地区的示范带动,全市失地农民参保工作正有序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