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21日召开的全市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会上获悉,我市秋季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已于近日开展,将实现到12月底前,全市县(区)级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到95%的总体目标,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围绕总体目标,各县(区、管委会)要制定具体的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整治工作机制,完善乡镇生猪屠宰场设置规划,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与执法机构。9月29日前,市经贸委、各县(区、管委会)经贸(发)局要与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建立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专项整治目标责任书,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实现私屠滥宰、定点屠宰企业违规、违法案件查处率100%。9月30日前,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要建立完善生猪进厂(场)验收制度和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实现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100%,出厂肉品检验合格率100%;县级以上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现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整治行动分动员部署、全面检查、集中整改、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会议要求市经贸委、各县(区)经贸(发)局、工商、公安、农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物价等职责部门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突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快进度,在全市城乡普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全面检查,加强定点屠宰管理;限期整改,确保完成整治目标;接受监督,完善举报投诉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