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确保乡镇“十一五”期间人员只减不增目标的实现。近日,按照省要求,我市迅速行动,全面开展乡镇机构编制管理自查工作。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的重点:一是落实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特别是实有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的要求的情况;二是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的公示情况;三是对乡镇进人实行控制审批的情况;四是对精减下来的乡镇行政编制和使用的情况;五是与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的情况等。同时还要求凡今后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变动,必须在变动后7日内,通过电话或网络同时报市、县区编办。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稳地进行之中,预计四月上旬完成,将迎接上级的督查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