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会同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和新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对新余良山矿业公司太平尾矿库的安全设施工程进行了检查验收。 新余良山矿业公司太平尾矿库安全设施工程,于2004年12月底正式开工,2006年10月底全面竣工,历时22个月。工程总投资为5590万元(包括尾矿输送系统),该工程共有四个部分组成:初期坝工程、右沟排洪系统180以下工程、右沟排洪系统180以上工程和左沟排洪系统。 新余良山矿业公司太平尾矿库是该公司继南桥尾矿库之后,兴建的第二个尾矿库。太平尾矿库位于该公司良山、太平两矿区外围交界处,库区由两条呈“V”字型的狭长山谷组成,初期坝坝址选在原水库坝址处,距离下游上黄虎村庄约1km。库区总汇水面积1.459km2。设计堆积高程210.0m,总坝高为79.4m,总库容为857.62×104m3(属三等库), 可满足堆存10年尾矿量的要求。左、右两条沟洪峰流量合计为 24.49m3/s,一次洪水总量30.64×104m3。设计时对210-240m的库区资源也进行了规划,可新增库容1055.6×104 m3,可延长服务年限12.5年。因此,太平尾矿库总服务年限可达22.5年,届时太平尾矿库的等级也由三等上升为二等,水标准升至为200年一遇。 太平尾矿库初期坝采用块石碾压坝,是在原浆砌块石坝的基础上改建而成,通过采用垂直水平联合排渗的方法,降低坝体浸润线来提高坝体稳定性;并利用该公司部分废旧巷道,作为尾矿库排水通道,这样既抗震又减少了造价,同时也缩短了基建周期,是一个投资少,见效快工程。 专家检查验收组的同志在认真现场察看和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听取了建设、评价等单位的介绍后,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国家发改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工程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专家们认为:江西新余良山矿业公司太平尾矿库安全设施工程,设计、施工合理,工程监理规范,各种相关资料齐全,经半年的试运行,工程整体状况良好,各构筑断面和尾矿库安全设施都符合竣工验收规程规定的要求,验收予以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