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试点工自启动以来,始终坚持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宗旨,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办事、积极稳妥、大胆创新、重在实效的原则,以“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监督为重点,认真操作、规范运行,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该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不断深化。组织了两届人民监督员选举,共选任了人民监督员14名。累计监督职务犯罪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13件17人。此外,人民监督员在执法检查中提出各种意见和建议,均已办结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结果。 该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广大群众普遍认为这是检察机关真心实意让人民群众来监督自己的又一项举措,而且突出了“人民”监督的特点,突出了监督的刚性和广泛性,使监督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同时,党委和人大对我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举措也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一改革体现了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的自觉性,体现了检察机关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的转变,找出了一条解决“检察院监督别人,谁来监督检察院”的有效途径,有力地促进了检察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