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宣网讯 翁礼明报道 日前,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路东派出所连续破获了五起团伙盗窃案件,捣毁盗窃团伙两个,共抓获作案成员17人,年龄最大的45岁,最小16岁。其中12人被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其他4人因年龄较小或者情节较轻分别被取保候审,另有4名犯罪嫌疑人在逃。通过破获这几起团伙盗窃案件,民警发现了其中有一个规律:犯罪团伙成员之间亲戚邀亲戚;朋友邀朋友;同学邀同学,犯罪成员的聚集、构成效仿过去的传销模式。 2008年4月初,新余市公安局袁河分局和新钢公司武保处联合开展了旨在打击辖区哄抢、盗窃工业原材料的现行违法犯罪“反盗窃”专项统一行动。4月11日凌晨,袁河分局路东派出所在新钢公司武保处保卫人员的支持配合下,抓获渝水区袁河办夏家村委袁某、夏某夫妇和张某、胡某四人(另有胡某、张某的妯娌表亲等四人在逃)盗窃新钢公司第二炼铁厂露天仓库堆放的焦炭三吨多,破获了一起八人盗窃团伙案;夏、袁、胡、张、刘等八人都是亲戚、朋友关系,互相邀约,按照作案时的分工,来分配销赃后所得的赃款。他(她)们自去年年底以来,先后多次窜至新钢公司盗窃工业原材料。4月14日凌晨,在新钢公司原料部废钢库内又抓获分宜县杨桥镇的黄某、周某、李某等人盗窃中板边(新钢公司废次材成品)1.4吨,价值6000余元。通过审讯,又挖出该团伙其他犯罪事实和其他漏网成员,并采取顺藤摸瓜的方法,先后将该团伙的骨干成员林某、谢某及晏某、李某、李某、黄某、王某等人抓获,至此,该团伙的十三名成员全部抓获,被公安机关一网打尽。经深挖细查,民警后来又发现,该犯罪团伙成员之间多数人彼此并不相识,都是亲戚邀亲戚、同学邀同学,朋友邀朋友。第一次行窃时只有三人,第二次发展到五人,随着犯罪次数的增加,人员也一次比一次扩大、递增;团伙内部分工明确,销赃后的赃款分配也是按照入伙时间先后为标准。在这十三个人当中,大部分人是被同学、亲戚、朋友以做生意为名,骗到新余市区某宾馆后,先以利诱,再进行言传身教,专门到新钢公司盗窃工业原材料,盗窃得手后,以极低的价格卖给销赃人员。目前,该团伙成员中的八人被袁河分局刑事拘留,一人被行政拘留,四人被取保候审。该案件袁河警方目前还在作进一步的侦查。 这种以模仿传销的方式来发展作案新成员的团伙犯罪新动向,应引起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尤其是青少年尤其要注意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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