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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广播电视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2006-4-10 15:20:35

新余市广播电视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精神,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做到制度完善、责任明确、执法规范、监督到位,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余府发[200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执法活动,促进公正、严格、廉洁、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本方案,确定合法、有效的执法依据,制定科学、透明的执法程序,设定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标准,完善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形成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任务
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三定”方案规定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执法依据的制定、修改和废止情况,再次梳理所执行的广播电视法规和规章,对执法依据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其梳理结果在新余广电宽带网站向社会公布。根据执法依据明确界定执法权限和范围,其法定职权层层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做到执法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任何违反法定义务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完善和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各项制度。
 1、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把保证公民的陈述、申辩、投诉、要求举行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力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的重点。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按照主体合法、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原则,清理、确认并在新余广电宽带网站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
 3、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法制培训,并通过市法制办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4、健全行政执法法案评查制度。建立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的案卷。通过案卷评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三)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1、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科室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行政执法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2、评议考核的内容。评议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执法科室和行政执法人员行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行为是否超越执法权限,适用执法依据是否正确,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决定的内容是否合法、适当,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应诉的情况等。
 3、评议考核的方法。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统一进行考核。考评中做到“三结合”:即组织考评与个人自评相结合,行政执法科室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行政执法科室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四)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可以根据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诉讼中被认定违法和变更、撤销等比例较高的、在外部评议中群众反映很差等具体情况,或者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对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和纪律处分的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程序,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依纪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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