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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报停登记表 |
| 2006-3-29 14:59:54 |
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用 户 报 停 登 记 表
日期: 年 月 日 NO:

用户报停须知:
一、报停 1、用户持《江西广电网络用户缴费证》或《新余有线电视用户证》身份证,到新余广电营业大厅办理暂停使 用有线电视登记手续。 2、报停时须交清报停登记日之前的收视费。 3、报停费免交。 4、当月15日前报停,免交当月收视费;当月15日后(含15日)报停,须交纳当月的收视费。 二、开通 1、用户持《江西广电网络用户缴费证》或《新余有线电视用户证》、身份斑点,到新余广电营业大厅办理开通有线电视信号登记手续。 2、办理开通登记时,一次性交纳从开通登记日起至当年12月的收视费。 3、开通费免交。 4、当月15日(不含15日)前办理开通登记的,须交纳当月的收视费;当月15日(含15日)后办理开通登记的,免交当月收视费。 三、报停无效 1、用户报停期间,不得擅自截传有线电视信号。未到广电营业大厅办理开通登记,私自搭接信号,一律视作报停无效,收视费必须从报停登记之日起补交,拒不补交者,网络公司除中断信号外,还可依法追究责任。 2、用户报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逾期将吊销户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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