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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广电网络新余市分公司文明服务规范考核措施
2006-3-28 11:37:26

江西广电网络新余市分公司文明服务规范考核措施

 1、文明接待用户来访。对用户来访、来电反映问题,不能做到文明用语,耐心解答,礼貌待人而被用户投诉的,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或影响恶劣者调离岗位。
2、实行“首问、首修责任人”制度。第一个被用户来访、来电问到的工作人员,要负责到底,凡本人职责范围内的事,能办立即办,不能马上办的要做好解释,请示领导,争取尽快办理。上门服务的第一个维修人员对故障修理负责到底。没有做到而被用户投诉的,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或影响恶劣者调离岗位。
3、用户营业窗口及用户投诉台。用户管理部用户营业窗口早上8点到晚上6点有人,中午12点到下午2:30值班人员离岗的,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或影响恶劣者调离岗位。维修人员在晚上7点至10点及节假日都有人值班,处理突发事故,干线故障24小时排除,一般故障及时排除,及时处理不了的要耐心向用户解释,用户投诉不能及时处理又不解释的,或态度恶劣的,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或影响恶劣者调离岗位。
    4、实行限时服务。零散户安装、搬迁,在办理手续后7天内开通,集体办理的集团用户按协议日期完成,办理重新启用的2天内完成,用户一般故障8小时内处理完成,重大故障48小时内处理完成。凡不能限时服务完成又无正当理由的,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或影响恶劣者调离岗位。
5、挂牌持证上门服务与回访制度。凡与用户接触人员必须挂牌持证上岗,公司不定期抽查,查到一次扣罚50元,上岗证丢失的,补证100元。对提出投诉的用户由投诉台工作人员电话回访。
6、廉政建设。凡举报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违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对当事人,视情节扣罚100-500元,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调离岗位,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江西省广播电视网络传输公司新余市分公司
                                    2002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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