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电视台是隶属于新余市广播电视局管理的电视宣传机构,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议,反映社情民意,为了进一步履行好职责,服务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现就工作上的廉洁自律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增强政治意识、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主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市人民投身到建设小康新余和加快推进“江西崛起,新余率先”发展战略中来。为“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实现人口小市向经济强市跨越”坚定信心,营造积极的氛围。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新余电视台要发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对党、对政府负责和对广大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
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来稿,妥善处理群众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开展多种多样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3、维护新闻的真实性。要坚持发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报实情、讲真话,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捏造、歪曲事实。力求全面地看问题,防止主观性、片面性、努力做到从总体上、本质上把握事物的真实性。采写和发布新闻要客观公正。
4、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要坚持发扬清正廉洁的作风,自学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坚决反对“有偿新闻”等不正之风,树立行业新风。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新闻报道和经营活动要严格分开。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
欢迎社会各界对新余电视台的公开承诺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790-6418109
新余电视台
2007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