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好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工作,严于律己,主动接受监督,特向党组织、干部职工做出廉洁自律公开承诺如下:
一、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绝不越权,更不滥用权利,班子成员不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二、严格执行设备器材采购公开招标规定。不利用职权违反规定,插手干预。
三、班子成员带头提高文明服务,优质服务水平,严禁向用户“吃拿卡要”。
四、坚持抵制跑官要官。班子成员不跑官要官。
五、坚决拒收钱物。凡向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等贵重物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送物和有价证券的人提出严肃批评。拒绝不了的,立即上交组织。
六、自觉规范个人生活行为。不接受相关业务人安排的私人旅游,高级消费娱乐活动。
七、带头提倡文明节俭。不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移风易俗,新事新办。
八、严格管理亲属和分管的下属工作人员,绝不允许任何人打着领导的旗号办私事谋利。
承诺人:熊安 苏巩建 胡文明 袁卫斌 胡彦琪
2007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