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市广电局工作要求和本台“关于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意见”中所提出的“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队伍形象”的目标,新余人民广播电台专门制定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反腐倡廉”自律公约。
一、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握好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
在电台开展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教育活动和今后的工作中,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树立政治意思、大局意思和责任意思;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的方针;把握好正确舆论导向、支持经济建设和创新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
二、 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做到新闻宣传服务于大局
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众的原则,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党和国家的政治出发、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握和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真是、准确、及时地报道新闻事实,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把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同准确、鲜明、生动统一起来,坚持真理,力防错误,提高引导水平,注重社会效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心理始终装着群众,体察民意民情,反映人民心声。
三、 爱岗敬业,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敬业爱岗,维护新闻事业的崇高声誉,杜绝一切亵渎新闻事实的行为:实事求是,出于公心,树立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反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言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生活正派、情趣健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对见利忘义、有偿新闻;发扬民主、团结共事;坚持反腐倡廉、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四、 坚决防止不正当言行,做到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身
不广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报道和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报道;不广播各种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不编发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件;不蓄意炒作渲染诱发情绪、激化矛盾、影响工作的时间;不利用新闻报道发泄私愤;坚决抵制低级庸俗之风;不广播不健康、不文明、误导受众的广告;不利用采访报道之便,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谋取私利,对以批评报道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要严肃处理;不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进行采访报道;不抄袭、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
五、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既要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认真地进行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取信于民。新余人民广播电台举报电话:6442713、6425060。
新余人民广播电台
2007、6
邮箱:
xydtxub@yahoo.com.cn 市电台新闻中心
xyyjj@126.com 市电台城市广播
xinyujiaoguang@163.com 市电台交通广播
电话:6442713、6425060、6442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