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的名言曾为人引用:“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由此,法律制度的根本,就在于促使民众创造“恒产”从而使他们产生“恒心”,实现社会稳定和繁荣。在当代中国,物权法所极力倡导的平等保护原则,正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爱护财富的意识,让更多的人拥有恒产和恒心。有民富则必有国强。□
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研究会会长。他曾参与《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制定工作。(文/王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