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机构设置 政策法规 办事指南 表格下载 承诺服务 发展规划 政务信息 广电传媒

 
基 本 概 况
主 要 职 能
内 设 机 构
领 导 班 子
直 属 单 位
 
当前位置:首页 > 广电局 > 政策法规 > 正文
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
2006-2-24 10:20:03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1011日起施行。广电总局《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15号)同时废止。 

本新闻共4页,当前在第4页  1  2  3  4  

打印】·【顶部】【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江西省新余市广播电视局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49号 电话:0790-6441990
技术支持:江西广电网络新余分公司